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4]193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年度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及专业工作
1.完成“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专业信息填报工作;
2.根据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标准,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做好专业自评;
3.录制完成专业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情况的视频文件;
4.录制完成3位专任教师的专业主干课说课录像;
5.创建百度云盘,将链接地址发送到ysp888@163.com,并将评估材料上传至百度云盘。
二、学校工作
1.组织专家组对新设本科专业进行评估,填写评估意见;
2.起草校发文;
3.协助专业做好教学条件建设的视频及说课录像。
三、时间安排
1.10月24日前完成专业教学条件建设视频的脚本(3000-3500字),提交网络与信息中心,邮箱jinjie1970@163.com;
2.10月27日前,各专业提交自评报告电子版;
3.11月2日前,完成网络信息填报及所有评估材料的上传工作。
相关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指导并审核专业评估材料的填写及上传。
附件:
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参评专业名单
3.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标准(试行)
4.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评估相关材料上传方式说明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