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4]55号
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第二阶段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次专业信息填报工作,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第二阶段填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4]127号)》(附件1)转发予您,请遵照执行。“专业信息平台”是社会获取学校专业信息的重要渠道,更是学校教学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途径,直接影响学校的招生、就业及声誉。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专业综合评价和新设专业评估等工作,都以此为依据,请给予高度重视。
为保证该项工作质量,特提出如下要求:
1.召开面向全院教师的动员会,明确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每位教师的责任。尤其是本年度参加辽宁省本科综合评价的13个专业(附件2)及6个拟参加新专业评估专业(附件3)的所在学院。
2.在上学期相关工作基础上(详见教务处发[2014]14号文),认真研究学校专家意见,确保每项指标责任到人,定量指标材料需经责任人汇总后依据重要程度依次上传;定性指标请学院班子成员分头把关;专业特色等务必请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细致斟酌;质量保障体系部分要体现学院二级管理特点并注重反馈调控内容。
3.建议各学院聘请省专业教指委委员及曾作为去年省专业综合评价、新专业评估的我校专家作为各学院的信息填报指导专家。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沟通。
联系人:李清87403691,赵红87403445,于守鹏87403666。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第二阶段填报工作的通知》
2.2014年参加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综合评价专业一览表
3.2014年参加辽宁省新专业评估专业一览表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