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调研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4号)文件要求,学校需向省教育厅汇报相关工作。为总结试点工作实际情况,做好转型试点工作,辐射、带动其他专业加快应用型人才培养,请相关试点专业完成调研报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报告主要内容
1.试点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
2.试点以来取得的主要成绩;
3.试点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4.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的主要措施;
5.结合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和试点专业2个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学校“十三五”规划所做的主要工作;
6.试点专项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
7.深入推进转型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有关要求
1.请各试点专业围绕调研主要内容,形成调研报告,并于1月8日前,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zhaohong@dlu.edu.cn。
2.学校汇总各专业情况后后,向省教育厅汇报。
附件:
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调研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4号)
2. 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