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确保2015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毕业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核
1.审核内容
(1)课程(含公共选修课8学分)
(2)实践环节(含创新学分、毕业论文或设计)
2.审核依据
(1)依据各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审核。
(2)对转专业学生依据学生毕业前必须完成“总学分+转入专业主干课+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审核。
(3)对外交流学习,采取“2+2或3+1”培养模式的学生,按照分阶段审核的原则进行毕业审核;采取“3.5+0.5”培养模式的学生,毕业前所获得的总学分不能低于我校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
3.要求
(1)专业任选课学分、公共选修课学分由各学院审核,学校将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审核。对课程、实践环节审核通过的学生由各学院填写《大连大学2015届毕业生名单》(附件1);
(2)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填写《大连大学本科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附件2),学院汇总后填写《大连大学2015届延期毕业生名单》(附件3);
(3)对没有提交《大连大学本科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而又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符合结业要求者,学校将按结业生派遣,学院审核后填写《大连大学2015届结业生名单》(附件4);不符合结业要求者,由学院填写《大连大学2015届其他不毕业学生名单》(附件5)。
4.时间安排
6月11日前提交第一批《大连大学2015届毕业生名单》、《大连大学2015届结业生名单》、《大连大学2015届延期毕业生名单》和《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的2015届学生名单》、《大连大学2015届其他不毕业学生名单》。7月15日提交第二批毕业生名单。
二、学位资格审核
1.审核依据
2015届毕业生学位审核依据《大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2.要求
(1)学院依据审核结果填写《大连大学2015届毕业生学位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6),经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组会议通过后形成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意见(附件7)报校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分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楼204室,教务处教务科)。
(2)对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填写《大连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一份)(附件8),装入毕业生档案。请教学单位自行打印。
(3)对不符合《大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授予学位条件但符合特殊申请学位条件的学生需填写《大连大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书》,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时间安排
6月11日前提交《大连大学2015届毕业生学位审核情况一览表》、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意见、《大连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书》、《大连大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辅修及双学位专业审核
依据“辅修及双学位专业培养计划”进行审核,填写《大连大学2015年辅修专业(双学位)证书名单》(附件9)和《大连大学2015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成绩一览表》(附件10),并于5月24日前提交。
附件:
1.大连大学2015届毕业生名单(附件1)
2.大连大学本科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审批表(附件2)
3.大连大学2015届延期毕业生名单(附件3)
4.大连大学2015届结业生名单(附件4)
5.大连大学2015届其他不毕业学生名单(附件5)
6.大连大学2015届毕业生学位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6)
7.大连大学××学院授予学士学位的意见(附件7)
8.大连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书(附件8)
9.大连大学2015年辅修专业(双学位)证书名单(附件9)
10.大连大学2015年辅修专业(双学位)成绩一览表(附件10)
11. 大连大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书(附件11)
12. 大连大学2015届参加期末考试学生名单(附件12)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