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附件1),目前我校本届专业负责人任期即将届满,学校将遴选新一届本科专业(含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请各教学单位依据《大连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及《大连大学本科专业(含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遴选条件》(附件2),做好专业(含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的遴选推荐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1.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经本人申请、教学单位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聘任,聘期四年。
2.对于没有符合本科专业负责人条件人选的专业和已经停止招生但仍有在校生的专业,由学院推荐一名临时专业负责人,代行专业负责人职责,聘期一年。
3.学校将对专业负责人、临时专业负责人和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进行考核与管理。
4.申报人请填写《大连大学本科专业及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申报表》(附件3),各教学单位审核推荐后将申报表、《大连大学本科专业(含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文档于10月2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表纸质文件一式2份、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1份返校后报送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李晓艳,联系电话:13940839861,邮箱:599844130@qq.com.
附件
1.大连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
2.大连大学本科专业(含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遴选条件
3.大连大学本科专业及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申报表
4.大连大学本科专业(含公共基础课程)负责人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