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发[2022]17号)文件要求,经教学单位申报,学校组织专家听取专业汇报及答辩审核,“人工智能”“数字化设计与智能制造”“新能源智能汽车”“应急技术与管理”“碳中和科学与工程”“企业法治与实务”“婚姻家庭心理教育”“教师教育”“科学教育”等9个微专业获批招生资格,其他申报的微专业不同程度存在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不合理、师资队伍欠缺、招生对象模糊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
请获批招生的微专业负责人根据专家审核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专业培养方案,组织相关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并制定微专业招生简章,学生返校后做好微专业招生等后续工作。于8月23日15:00前将微专业申报书,课程教学大纲纸质文件各1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欣则,电话:87403666,邮箱:964876013m@qq.com。
教务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