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发[201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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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
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保证教学改革项目建设质量,教务处将对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采取结题报告会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结题报告会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5月19日之前结束,请各单位确定时间、地点并以文字形式提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结题报告会要求项目组相关教师参加,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至少5人参加,教务处及督导组列席。
二、结题材料要求
1.所有项目报送《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纸质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5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邮箱:ysp888@163.com。
2.项目结题相关的佐证材料1套,复印件即可。
3中期检查以后的项目不允许变更,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须填写《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延期结题时限不得超过一年,届时不能结题者学校将撤销项目。
请各教学单位按时将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一览表
2.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3.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