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发[2017] 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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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申请延期结题2013年度教学改革
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13年度大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教务处发[2016]13号)文件精神以及《大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将对申请延期结题的2013年度(附件1)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结题验收采取结题报告会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延期结题项目由所在学院组织结题报告会,3月24日前完成,要求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5位委员及相关教师参加。请各单位确定时间、地点并以文字形式在结题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二、结题报告会由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10分钟,汇报内容包括项目的主要内容、所取得的成果及应用效果等;教学单位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委员与相关教师研讨。
三、结题报告会后,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结题报告(附件2)一式3份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邮箱:ysp888@163.com。
学校对本次不能结题的项目按撤项处理,不再安排验收,不再划拨后续建设经费。
附件:
1.申请延期结题的2013年度教学改革项目名单
2.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教 务 处
二○一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