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发[201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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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外聘(返聘、兼聘)教师任职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教学质量,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外聘(返聘、兼聘)教师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原则上由在编专任教师承担,如需外聘(返聘、兼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请各单位做好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并填写《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外聘(返聘、兼聘)教师一览表》(附件1),初次聘用者还需报送《大连大学外聘(返聘、兼聘)教师资格审核表》(附件2)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请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228室,电话:87403690)。
附件:
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外聘(返聘、兼聘)教师一览表
2.大连大学外聘(返聘、兼聘)教师资格审批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