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发[2016] 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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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辽宁省高等教育
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18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年度立项的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附件2)。
二、验收办法
1.请项目主持人填写《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验收工作,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验收结果在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则报送省教育厅。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请于2014年10月26日前,提交《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纸质一式3份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一式1份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24),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邮箱:ysp888@163.com。
附件:
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2. 大连大学2014年度立项的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
3.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结题报告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