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发[2016]15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关于对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
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为确保教学改革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将对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详见《关于公布2015年度大连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评审结果的通知》(校发[2015]108号)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形式
1.所有项目由教学单位负责检查,可采用不同方式对项目合同书约定内容进行检查,教学单位检查后将检查形式、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结果、成效与不足等形成《2015年度教改中期检查情况总结》。
2.各项目组在“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填报(填报方法见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2016年6月27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网上填报工作。逾期未进行网上填报的项目,视为项目终止,不再划拨后续经费。若项目有人员变更,请在中期检查时一并提出书面申请,结题时不再允许调整。
2.各教学单位于7月8日前完成项目检查工作,并将本单位 “中期检查情况总结”、“中期检查表(附件2)”、“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重点项目的“教改项目中期报告”纸质材料1式1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将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划拨中期经费。
附件:
1.教改中期检查网上填报说明
2.大连大学201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中期检查表
3.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