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发[2016]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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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认定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科学公正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现将2016-2017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6—2017学年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不包含实验课程。教师本人需独立讲授16学时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每学年限报1门课程:
1.教师任现职以来参加过质量认定但未被评定为优秀的课程;
2.教师任现职以来尚未参加过课堂教学质量认定的课程。
二、认定方法
1.拟申报认定优秀的课程采取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审核推荐、学校专家组跟踪评议、综合学生评教结果,经公示后认定的方式进行。音乐、体育和美术类术科课程的优秀评价标准,需由开课学院组织修订与完善,待取得共识并形成符合课程特点的教学评价标准后进行认定。
2.不申报优秀的课程可由教学单位根据《大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认定原则意见》的要求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于下一学年开学初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教师评职评优的基本依据。
3.对于编制不属于教学单位的教师,如有认定意愿,可直接到教务处质量监控科申报。
三、工作要求
1.拟申报优秀认定者应至少主讲该门课程3轮以上(含3轮),报名时需提交该门课程教学设计。
2.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依照认定范围和申报要求严格把关,推荐业务素质高、教学能力强的教师参加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认定。申报优秀的课程必须是经学院认定为良好的课程。
3.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不申报优秀课程的认定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组,制订工作方案,开展跟踪评议,注意过程材料积累留档备查。
四、材料报送
1.7月1日前报送《2016—2017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认定拟申报优秀汇总表》(附件1),申报者同时提交该门课程教学设计;
2.9月2日前报送《2015—2016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
上述材料请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228),电话:87403690。电子稿发至dldxjwc@dlu.edu.cn。
附件:
1.2016—2017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认定拟申报优秀汇总表
2.2015—2016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认定结果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