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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发[2016]12号关于申报2016年度大连大学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2017年04月27日 09:42    admin  浏览:

大连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发[2016]1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关于申报2016年度大连大学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大连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学校将组织2016年度教学成果申报及奖励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次评选优先支持2013年度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及2014年度省教学改革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应特别突出教学成果的实际应用以及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所发挥的作用;已经获得省、校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以同样内容重复申报。

二、申报相关事宜请参阅《大连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见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填写“大连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3000字左右“科学总结”1份(科学总结内容包括成果产生的背景、简介、主要内容、创新点及应用实施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1份(包括证书、论文、教材样书、课件光盘、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即可),佐证材料需要编写目录提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2.各教学单位初评本单位申报教学成果并排序,填写“教学单位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

3. 学院评审后将推荐成果的“教学单位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大连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科学总结”的纸质及电子文档于9月1日(下学期第1周)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大连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大连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教学单位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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