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发[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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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16]2号)文件精神,本年度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评审,将结果报送省学位办。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校参加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的专业有汉语国际教育、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两个本科专业,请各专业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第一阶段(3月21日前):相关学院结合评审指标(附件2)做好专业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填写简况表(附件3)和调查表(附件4),并整理专业建设成果和支撑材料,接受专家组评审。
第二阶段(3月下旬):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4月11日前)相关专业修改评审材料并提交评审材料终稿(自评报告、简况表,调查表各一式3份)。
第四阶段(4月11日—4月14日)学校总结评审工作并汇总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审核。
附件1: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doc
附件3: 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doc
附件4: 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调查表.doc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