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确保我校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学校制定的《大连大学实习教学安全管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落实,并严格执行《大连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大连大学实验教学规范》、《大连大学教学实验室管理规定》、《大连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大连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大连大学学生实验守则》和《大连大学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等实践教学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安全和学生实习安全的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类教学实验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严格管控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物品和各类放射源、生物实验用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各专业要科学安排学生实习,严格落实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职责,会同实习单位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日常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
1.大连大学实习教学安全管理预案
2.大连大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
3.大连大学学生分散实习承诺书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