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对201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务处发[2017] 4号)和《关于对申请延期结题2013年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教务处发[2017] 3号)文件精神,各教学单位对2015年度立项(附件1)及2013年度申请延期结题(附件2)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
验收工作由教学单位组织,经过项目负责人汇报及答辩,院专家评审及结合项目立项合同书及课题完成情况,确定评审结果,具体详见附件。
项目完成情况良好的给予“结题”;未达到合同书约定内容,建议项目“终止”,并不再划拨后续经费;2015年立项完成合同书一定内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给予“延期结题”,最长可延期一年;2013年度立项的不再延期。
结题结果公示时间自2017年6月2日―2017年6月8日。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2017年6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反馈,所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于守鹏,联系电话:87403666。
附件:
1.2015年度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名单
2.2013年度大连大学教学改革延期结题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名单
教务处
2017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