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消除其在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中的安全隐患,教务处于4月19日对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医学院和生命与科学技术学院的教学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是在落实省教育厅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辽委办[2019]31号)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并按照教务处工作安排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同时,检查2018级学生实验室安全手册学习落实情况,并对实验室安全承诺书的签署情况进行了抽查。
检查发现,各个学院能够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和存放,危险化学出入库有记录,剧毒、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有登记,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日志有记录,实验室安全管理总体良好。医学院各类记录本制作规范,内容清晰,并按照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归档;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有记录,但各类登记本需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室安全承诺书未落实,教务处将进一步跟踪检查。
为保证实验室安全,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学习实验室安全相关制度,落实国家、省、市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教学实验室的安全检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实践教学管理科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