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实验室各类安全隐患,推进实验教学安全、有序地开展,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19】2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3月4日,教务处赵宏伟副处长与实践教学管理科人员对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文科实验中心、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医学院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本次重点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用水、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存放、消防设施情况等,并针对上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发现,上述实验室卫生状况良好,仪器设备摆放整齐,化学品分类摆放,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并配备消防设备,部分实验室已接纳学生正常上课。对上学期末检查中下达的书面整改意见,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试剂存储柜已放置避光通风处,实验室布局明显改观。赵宏伟副处长在检查中叮嘱实验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重视实验操作规范,确保实验室安全。
文科实验中心在上学期末对部分实验室进行了改造,信息化系统的配备使实验中心更加先进和智能化。检查中郭辉主任及实验教师对改造后的设备进行了现场演示,并与赵宏伟副处长进行了交流与沟通,就实验中心的发展提出了今后的发展建议。
综上,本次检查情况总体良好,但各学院仍要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汲取其它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自觉遵守实验教学相关制度,营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以保障广大教师和学生的实验安全。
教务处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