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工作于第19-20教学周进行,即1月7—16日,共8个工作日。全校各教学单位的33909人次学生参加考试,共涉及235门课程,561个考场。为加强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学校于12月18日召开期末教学工作会议,要求各教学单位结合巡察整改相关要求和审核评估专家反馈意见,做好期末考试命题、监考安排、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及材料归档等工作,特别强调学院要重视考前对师生的宣传动员工作、任课教师要关注平时成绩考核标准及试题内容的科学性与适应性,真正发挥考试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作用。本次考试成立了由校领导、学校督导组、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的学校巡考工作组,同时要求各教学单位组建由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巡考组,对全校各考场的考试秩序与组织情况进行巡查。
一、提前考试情况
本学期《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继续实行上机考试。集中考试周之前,分别于12月26日、1月2日组织了上机考试,考场安排在日新楼中心机房和明德B座13个机房,考场安排规范细致,组织协调到位,机房指挥调度和管理人员各司其职,默契配合。教务处分管考务工作副处长和考试中心主任亲临考场检查,学校督导组对部分考场进行巡查。考场纪律总体良好,但个别监考教师对机考要求不明确、对机考监考不重视,如12月26日明德B座209考场,考场物品清理不干净,1名学生将手机放在自己旁边的座位里;12月26日明德B座105、109、110,1月2日明德B座105、107、214考场,黑板上考试信息书写不完整;1月2日日新楼中心机房1名监考老师在考试开始十分钟后,仍未达到考场。
各教学单位还组织了部分课程的分散考试,学校督导组重点检查了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的术科考试。从整体情况看,术科考试管理日趋规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多数监考教师按时到位,认真评分,学院组织院领导现场巡查考试情况。但个别课程出现考试命题不严谨、试卷校对不认真的情况,如1月3日进行的某公共基础课程分散考试,共涉及7个学院,分布32个考场,由于试卷内容不够严密,主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逐个教室进行说明,对学生考试状态造成一定影响。
二、1月7日考试情况
1月7日是本学期期末集中安排考试的第一天,共有9616人次学生参加考试,涉及73门课程,其中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英语1》《大学英语3》《大学物理》等公共基础课程,共分布在7个教学楼的225个考场。
(一)总体情况
今天共有4个巡考组8名督导员和教务处部分工作人员分赴校内各个考场检查考试安排和考场秩序,各教学单位也都派出了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的巡考队伍,检查本单位学生的考试情况。从领导及各级巡考人员的反馈情况看,学校期末考试工作整体运行良好,考试安排、考场管理、人员配备等考试管理的各个环节严谨细致,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情况良好,多数考场卫生干净整洁。多数考场监考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多数考生能够遵守考场规则,认真考试。
(二)存在问题
1.个别考场监考教师工作不规范
上午博学209、下午日新楼316考场,各有1名监考教师在看手机;上午博学楼304考场,1名监考教师闭着眼睛监考;上午博学楼401考场,2名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聊天。上午日新011考场有1名监考教师在考试开始5分钟后,才到达考场。
2.个别考场黑板上考试信息书写不完整
上午博学楼102、409考场,未填写专业班级和考生人数;上午乐学105、205考场,下午博学404、筑梦403考场,监考教师未在黑板上注明考试信息;上午博学519、527考场,为半开卷考试,未在黑板上注明可携带材料信息。
3.个别考场主考教师担任监考工作
下午博学308考场《旅行社管理》1名监考老师为该课程主考教师。
三、学生违纪和作弊情况
(一)12月24日考试有1名学生发生违纪行为。具体是:
旅游学院酒店管理专业2017级2班学生侯**,男,在2018年12月24日《酒店管理》考试中,抄袭他人试卷答案,被监考老师发现。该生行为已经构成考试作弊行为。
(二)1月7日考试有6名学生发生违纪行为。具体是:
1.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2017级3班学生麻*,女,在2019年1月7日《小学数学课程与教学论》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文字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该生行为已经构成考试作弊行为。
2.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2015级3班学生级**,女,在2019年1月7日《教育研究方法》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文字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该生行为已经构成考试作弊行为。
3.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2015级3班学生徐*,男,在2019年1月7日《教育研究方法》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文字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该生行为已经构成考试作弊行为。
4.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2016级3班学生郑**,女,在2019年1月7日《教育研究方法》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文字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该生行为已经构成考试作弊行为。
5.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2016级2班学生历**,女,在2019年1月7日《教育研究方法》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文字资料,被监考老师发现。该生行为已经构成考试作弊行为。
6.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2016级3班学生杨*,女,在2019年1月7日《教育研究方法》考试中,携带手机参加考试,被监考老师发现。该生行为已经构成考试作弊行为。
上述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教务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