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召开“教师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培训研讨会
12月28日下午,教务处在新文209教室召开“教师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培训研讨会,全校各教学单位2008年后来校的近70名教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务处汪祖民副处长主持,学校督导组组长刘美娟老师主讲。
刘美娟老师围绕“大连大学课堂教学工作规范”、“大连大学教师工作规范”和“大连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学校督导组在教学督导中发现的具体案例,重点就教师在备课、上课、命题、阅卷等主要教学环节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进行解读,并对能够构成教学事故的行为以及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具体阐述。
汪祖民副处长从教学运行的基本流程,即落实教学任务、学生选课、课程安排、调代课、考试管理、提交成绩等环节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等同与会教师进行了交流。
通过这次培训研讨活动,使近几年新来学校的教师提高了对教学基本工作规范的认识,加深了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理解,同时也增进了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的沟通与交流,对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敦促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