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量津贴改革是2016年学校重点工作之一,经过广泛调研、反复讨论并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大连大学教学工作量津贴划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学校于10月19日召开“办法”说明会,全校各教学单位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以及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李玉光副校长到会并讲话。
“办法”指出,学校按照“宏观调控、微观放权”的原则,在保持校内津贴不变的前提下,以近三年各单位教学超工作量津贴为基础,增设教学质量与管理奖励,测算出2016年度教学单位教学超工作量整体额度,并一次性划拨至各教学单位,由各单位自行制定分配细则并予以发放。“办法”旨在引导教学单位及教师从不仅重视教学数量更要关注教学质量、关注教学建设与管理水平,形成自我激励和自我约束的用人与分配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教学超工作量津贴划拨教学单位,人事报表和时间节点要求不变。
李玉光副校长指出,教学工作量津贴划拨改革是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调动教学单位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教学单位能够依据“办法”科学谋划,认真制订实施细则,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处于改革初期,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希望各单位能够与管理部门一起共同探索解决办法,使教学工作量津贴划拨改革工作平稳过渡,达到预期效果,实现强化教学管理、推进教育改革的目的。
教务处陈晖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