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教辅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170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建设的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及内容
1.目标:形成成熟的、可借鉴、可推广的信息化教学教研方法、教学组织形式及典型案例,建立高水平的信息化教学应用骨干教师队伍,探索建立信息化教学应用的长效机制,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促进智慧教育发展。
2.内容:以研究、推广某一信息化教学应用模式为目的,通过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学校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实践和研究,共同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的发展。
二、申报要求
1.共同体项目应有一个明确的单位作为牵头单位,主要成员单位不少于4个,来自本地区或省内其他地区,鼓励省外地区成员单位的加入。
2.项目应有明确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在本类信息化教学中开展2年以上实践,取得一定的经验,具有一定的典型引领作用。
3.项目应根据方向确定项目名称、申报内容,项目名称规范准确、简洁明了、准确概括申报内容方向、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4.申报共同体牵头单位填写《辽宁省2022年度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附件2),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5.请申报单位负责人于9月7日15:00前将附件2及《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13940839861,邮箱:599844130@qq.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2022年度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表
3.教育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