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拟将本学期结课时间由第18周调整至第17周,相关教学内容可通过任课教师与教学班学生协商,利用课余时间授课完成,也可通过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自行消化教学内容。
实验课教学形式可以依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结合《关于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做好本科教学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21]107号)要求,安排在本学期或下学期期初补做完成。
线上教学期间如期结课且培养方案规定采取分散考试的课程,可在结课后采取线上考试方式完成或开放校园后线下进行。
拟将线下期末集中考试周由第19-20周调整至12月24日-31日(12月24日安排2021级学生计算机基础课程考试,请当天有课的2021级授课教师及时调整授课计划;12月25-26日研究生招生考试不排考),期末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学校放假时间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后,将第一时间向学校师生发布。
教务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