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在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保证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积极应对疫情给教学工作带来的不确定性
(一)理论教学
在组织教师开展线上教学的同时,有计划地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的准备工作,提醒教师关注学业困难学生,并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个别辅导。
为适当减少同时就餐人员密度,校园封闭化管理期间,特将上课时间做如下调整。2018-2020级学生上课按原上课时间执行(第一节课为8:10-8:55)。2021级学生上课在原上课时间基础上延后15分钟(第一节课为8:25-9:10,),后续课程依次顺延。至此,2021级学生第8节下课时间由16:40延至16:55,第10节下课时间由18:30延至18:45。本次调整自第十二周起执行。
针对教师使用教学平台或工具开展线上教学遇到的常见问题,请按如下方式解决。
1.超星泛雅平台:2019年及以后新入职教师如无账号,请学院提交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由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师可在该平台直播授课,操作流程见附件2。联系人:教务处赵红老师;电话:13841129511。
2.长江雨课堂:请联系网信中心刘洋老师;电话:13804113721。
(二)实践教学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结合学科特点,根据不同学时或教学周数,在尊重实践教学规律的前提下,做好学院或专业实践教学预案。建议采取如下方式。
1.待恢复线下教学后集中进行,利用周末、晚自习等时间完成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任务。
2.合理调整实践教学内容、场地、模式(如线上教学),以保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实验教学调整需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通过。
此外,关于大连大学实验室安全实训平台使用相关事宜,请咨询实践教学管理科于小舒老师;电话:18840865248。
二、做好期中教学各项工作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请着重检查线上教学任务执行情况。其他相关工作建议做如下调整。
1.开展线上期中考试。原则上专业基础、专业核心及授课时数为64学时及以上课程应组织期中考试,请教学单位负责,主讲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自行安排。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建议调整为线上进行。并请相关教师注重成绩分析及反馈,以改进后续教学工作。
2.关于领导干部听课工作。若至第16周仍无法恢复线下教学,请各教学单位中层干部与本院任课教师沟通,加入教学班级群,通过线上形式完成听课任务;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中层干部如无法完成听课任务,本学期可暂不提交《听课记录本》。
3.如期完成“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若至第16周仍无法恢复线下教学,可通过腾讯会议、QQ群、微信群等形式,开展形势报告、课堂讲授、新生导航课、工作现场会、座谈会、研讨会等。也可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按照大连市及学校最新防疫要求,如允许在校值班人员接触学生,则可组织小规模(10-15人)线下座谈会。
三、保证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工作质量
1.保质、按时完成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信息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24:00。
2.做好迎接2021年度辽宁省专业评估准备工作。经沟通协调,本年度我校确定参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生物技术、工程管理、旅游管理、音乐表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11个专业;可能参评的专业有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物流工程、音乐学等4个专业。请相关专业负责人尽早与省相关专业教指委委员沟通交流,准确理解指标内涵,并收集材料,做好迎评准备工作。
3.做好UOOC联盟慕课教学优秀案例申报工作。详见教务通知[2021]106号。
4.报送课程思政示范课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待恢复线下教学后收取。
四、其他工作
1.关于个人成绩单打印。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联系人:教务处刘涛老师;电话:13942097897。
2.加快推进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发展(本科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支付工作。具体要求详情见教务通知[2021]105号。
3.按时完成教学执行计划核对工作。请未完成的专业相关人员联系教务处教研科李欣则老师;电话:15541171553;QQ:964876013;微信:15541171553;请相关老师实名添加。
此外,原定于11月12日报送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材料质量评价意见反馈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试卷材料质量评价结果一览表》《课程考核材料检查工作方案、总结》纸质版暂不收取,电子版请于11月19日前发到教务处邮箱dldxjwc@dlu.edu.cn。
附件:
1.超星平台2019年后入职教师信息汇总表
2.超星平台直播操作流程
3.学生个人成绩单打印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