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发[2021]45号)(附件),我校本次有15校际合作项目立项,其中本科生联合培养4项、资源共享4项、合作交流5项、研究生联合培养1项、协同创新1项。
请各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开放办学、加强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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