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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1]5号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年02月27日 15:24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学校开学和放假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9号)要求、大连市疫情防控具体情况和《大连大学关于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的通知》精神,结合校历安排,现将春季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课时间

各年级学生3月8日正式上课,取消错峰,均按照学校校历上课时间表进行(10:00、17:10和19:00班车时间恢复正常)。

二、期初二考

根据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相关通知,本学期期初的线上二考应在3月1日前全部完成。原定于3月3—4日进行的线下二考推迟至3月13—14日进行,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不变,第一周周末公选课停课,课程顺延;请提醒学生并做好监考安排。

因二考时间调整,故不统一安排辅导答疑时间,请相关教师自行安排。二考成绩登录时间截止至第三周周五(3月26日)16:00。

三、授课方式

原则上采用线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如因疫情防控要求老师或学生不能按时返校,请做好线上教学或线上学习指导。

四、实践教学

原则上不组织集中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可根据实践教学大纲制定校内替代方案;必须赴校外开展的集中实践环节,应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实习基地及所在地区要求,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两点一线”往返于学校和实践基地。确因在本市分散实习需出校的,应严格按照学校防疫工作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教 务 处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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