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辽教办[2020]155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8年度立项的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附件2)。
2.2018年度立项的辽宁省优质教学资源与共享委托项目及委托项目(附件3)。
3.2016年度立项且暂缓验收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附件4)。
二、验收办法与要求
1.验收方式
项目组在总结项目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并收集支撑材料,撰写汇报PPT。
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审阅项目提交的材料并听取各项目组成果汇报,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项目验收结果并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验收结果为通过验收、暂缓验收和不予验收;验收结果在校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答辩时间拟定在12月初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材料准备与提交
请项目主持人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学院统一汇总后于2020年12月7日前提交《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纸质一式3份及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一式1份至教务处教研科(新文科实验楼A203),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电子版(文件夹命名:学院名称;文件命名:年度+序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邮箱:3377683502@qq.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2. 2018年度立项的辽宁省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
3.2018年度立项的辽宁省优质教学资源与共享委托项目及委托项目
4. 2016年度立项且暂缓验收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教务处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