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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0]25号关于做好本学期本科生实验、实习、实训安排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0年05月12日 11:20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延迟开学但不延误学业,现就学生返校后本科生实验、实习、实训安排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合理调整实验课、实习、实训时间和内容的安排,保证既能满足教学要求,又能确保在期末前完成教学任务。在满足实验要求的前提下,实验教学可以采取线上教学形式,需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实验指导教师需要保存学生操作记录、实验报告等相关电子资料。

二、如果因延迟开学,导致按原教学计划课时不够,可制定适合本学院、专业的实践教学预案,集中进行或占用周末、9—11节、晚自习等时间补齐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内容。预案必须明确上课时间、地点、内容、学生人数等,在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教学内容。

三、开学后,对学生教学实习地点和进度进行调整。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实习调整方案,并与相关实践基地做好沟通。调整后的方案应明确实习的专业、班级、人数、内容、地点和时间安排等。同时,充分利用校内实践教育基地资源,在不影响基地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做好衔接和相应安排,提供防护条件,既要完成实习任务,又要做好师生的安全防护。

四、学校所有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室)应积极配合实验教学课程的调整,认真做好实验教学的支撑和服务,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等的准备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安排,努力确保实验教学保质有序进行。实验室除达到实验教学的常规要求外,必须满足调整后的实验教学上课时间要求,并按防疫要求做好安全防护。

1.做好实验室值班值守、消毒、巡检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按规定放置在专用垃圾袋进行处理。各实验中心应准备一些备用口罩,做好安全工作值日记录。

2.师生在实验时应穿好实验服。教师、学生、实验技术人员如果有可疑症状,应避免进入实验教学区域。

3.实验课过程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

五、要细化学生返校后的实验、实习、实训安排方案,填写调整后的时间安排、地点、内容、学生人数等,于正式开学后第一周周五将实验教学课表、实验教学日历、实习计划的纸质材料(学院签字、盖章)和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联系电话:87403607,87403434)。

六、根据《关于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处发[2020]10号),按时完成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1.学生的过程管理、指导教师评审、评阅教师评审等环节正常进行,答辩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线上答辩形式。建议各教学单位将通过论文查重检测的学生按照往年形式进行分组,对于申请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采取现场或网络视频答辩形式,答辩组教师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确定成绩;其余学生可以提交答辩用文档(或者PPT、录屏文件等),评议组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文档及论文(设计)等资料给出答辩成绩。

2.请按时完成成绩录入,避免影响学生毕业审核等工作。

3.本年度校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取消。

4.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归档要求不变,如果采取网络视频答辩形式,应保留现场录制的视频文件。

5.毕业生返校(5月28日)后,请指导教师主动联系学生,适当开展线下指导。

七、对因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期返校的学生,各教学单位应针对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实践教学安排,确保学生的学业不受影响。此外,2020届毕业生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工作按《大连大学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进行,在十四周前完成该项工作,便于毕业审核。若不能亲自办理的学生,可委托同学或学院教师协助办理。办理地点在新行政楼A203房间,联系电话:87403666,联系人:佘燕朝。

教 务 处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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