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我校本科生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实习环节的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根据本单位的实习情况进行评选并申报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相关表格可从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其中,申报者须符合大连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的评选条件,内容详实。优秀实习生的比例应不超过本单位实习生总数的10%,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应不超过本单位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5%。
二、报送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9年6月12日前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名单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附本年度参加实习的学生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名单。
三、评选结果
教务处将根据教学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择期公示并表彰。
联系人:秦昌明;电话:18642657300
邮箱:qinchangming@dlu.edu.cn。
教 务 处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