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校际合作,拓展学生学习、生活经历,我校将从2017级、2018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赴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为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选派计划
根据与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拟选派10名优秀学生赴宁波大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进行交换学习;拟选派15名优秀学生赴杭州师范大学(2019—2020学年)进行交换学习。专业和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选派条件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入学以来无违规违纪现象、各科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无不合格记录,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3.选拔程序
(1)5月10日前,有意向参与交流的学生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大连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申请表》纸质版2份(附件2)。
(2)5月15日前,学院完成学生资格审核与选拔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大连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申请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5月22日前,学校审核、确定选派学生名单并公示。
4.注意事项
(1)请学生申请前通过网络等方式了解交换学校情况并征得家长同意。
(2)交换学生不再缴纳对方学校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自理(交换期间可办理大连大学退宿手续)。
(3)教务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于暑假前将选课等相关事宜通知学院和学生。
联系人:刘涛
咨询电话:87403446;87403431
电子邮箱:liutao@dlu.edu.cn
附件: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接受大连大学交流学生专业及名额分配表
2.大连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申请表
3.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