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学校首页  机构设置  教务管理  专业建设  质量监控  教学研究  实践教学  下载专区 
 
  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教务通知[2019]6号关于组织2019届毕业生毕业前及自学重修考试的通知
2019年02月28日 13:36      浏览:

为保证2019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大连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教务处将组织2019届毕业生毕业前及自学重修考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课程范围

1.2019届本科毕业生第6、7(五年制本科生第7-9学期)学期所修读课程不及格的,可以报名参加毕业前考试(不含实验、实践环节课程)。

2.2019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不及格后,因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不再开设或学时学分进行调整的,可报名参加自学重修考试(不含实验、实践环节课程)。

二、报名要求

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报名工作,请严格审核课程的报考资格,同时按要求在3月13日前将课程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要求见附件1。

请各学院于3月13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报名表(包括电子版,报名表见附件2、3)报送教务处考试中心,并于3月14、15日上午将考试报名费(现金,每门课程20元)交财务处收费办(行政楼102室),逾期不予受理。

同一门课程不得兼报毕业前或自学重修考试。

三、考试组织

全校性公共课程的毕业前、自学重修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4月4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具体考试日程。其他课程的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自行组织,并于4月24日前完成课程考试及成绩录入工作。

四、其他

1.学生所在学院要及时通知学生(包括学制内未毕业的学生)报名并参加考试。

2.课程所在学院组织教师认真对待各科考试的命题工作,确保试卷质量,并请于4月9日前将公共课试卷印刷后交教务处考试中心保管。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我校经过校外广泛调研,校内征求意见,决定自2019-2020学年开始取消“毕业前及自学重修考试”。即从2020届毕业生开始,学生未通过课程均需以重修形式获得学分;因培养方案调整不再开设的课程,学院应指导学生修读其他课程进行学分转换。

附件:

1.2019届毕业生毕业前及自学重修考试报名录入要求

2.2019届毕业生毕业前考试报名表

3.2019届毕业生自学重修考试报名表

教务处

2019年2月28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评估中心 辽宁省本科教学网 学堂在线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复旦大学教务处 南京大学教务处

Copyright © 大连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邮编:1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