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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8]64号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本科教学中心地位”开展新学期第一节课听课工作的通知
2018年08月31日 08:41      浏览:

各学院,各处、室,直(附)属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本科教学中心地位,开展市委巡察反馈整改,迎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决定开展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督导专家及全体教师参加新学期第一节课听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听课时间为93810—855有授课任务及临床学院的领导、老师可自行安排其它时间听课,要求在9月7日前完成。

2.听课内容请在《9月3日第1-2节课程表》中查找(附件1)。在听课前自行打印《听课检查记录表》(简称《记录表》,详见附件2,需反正面打印),提前10分钟自行到达选定教室听课。要求各位领导、老师既要考察教师、学生课堂教学情况,也要关注教学设施、教室环境、师生状态等,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填写在《记录表》中。

3.听课结束后,副处级以上干部、督导专家及专业负责人将《记录表》于93(有授课任务及临床学院领导和老师于9月7日)15前送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228室),学校将对听课情况进行通报和反馈;其它教师《记录表》交至所在学院办公室,由学院汇总整理后将听课情况体现在《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之中。

4.不明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电话:87402463。

附件:

1.9月3日第1—2节课程表

2.听课检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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