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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8]58号关于开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本科教学方面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
2018年07月25日 15:23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安排,本科教学方面需要在专业结构调整、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一、优化专业结构

请各学院组织开展专业建设研讨,根据专业类国家标准、校内专业评估及省专业综合评价结果,第一志愿录取率、协议就业率(含考研率)、未报到率、转专业比例等因素,做好近期专业结构工作。并请于2018年8月28日将《大连大学2019-2020年本科专业调整计划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纸质文件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599844130@qq.com。

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拟申请职称聘任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认定工作需至少提前一年申请,由学校组织专家认定,学院报送《大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认定情况汇总表(拟申报职称用)》(附件2)。如认定结果未达到“良好”,需间隔一年再申请。

2.教师需遵循教学大纲内容、按照教学日历进度授课,授课时需携带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教师手册等教学文件。校院两级督导专家将在听课时检查教学文件。

3.根据《大连大学教师试讲合格认证管理办法》(附件3),建立新入职教师本科教学档案(附件4),要求学院指定指导教师,严格助课、试讲等环节管理,使之明确教学规范,保证教学质量。该档案一式2份,报到时从教务处教务科领取,由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填写。工作结束后,1份教学单位存档,1份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备案。上述要求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各教研室请对此前未填写档案的新入职教师按照此项工作要求开展课前培训。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遵守教学规范,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和教学质量。

附件:

1. 《大连大学2019-2020年本科专业调整计划表》

2. 《大连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认定情况汇总表(拟申报职称用)》

3. 《大连大学教师试讲合格认证管理办法》

4. 《大连大学教师试讲合格认证档案》

教 务 处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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