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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8]33号关于开展2018年“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25日 12:46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4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关于评聘目标、推荐范围、支持政策与考核、推荐程序等内容详见附件1。现仅就申报条件及报送材料强调如下:

一、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立德树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曾获得过省级教学名师奖(附件2)

2.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讲一门课程。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5.有关年龄和年限计算截止到2018年3月6日。

二、报送材料

1.《2018年“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2.《“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书》每位申报者一式3份;

3.《“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证明材料》每位申报者一式3份,与申报书合并装订。

纸质版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刷,封皮不得采用硬质或塑料材料装订,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单独装袋,并粘贴申报书的封面。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版,以光盘形式一并报送,证明材料请制作成一份完整的PDF格式文件。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需要退还的请特别注明。

三、报送要求

因每所高等学校可推荐1名申报人选,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故请申报者于52815时前将材料1和2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228),电子稿发送dldxjwc@dlu.edu.cn。待学校评选结果公布后,入选者再提供材料3和电子版光盘。联系人:杨群。联系电话:87403690。

附件:

1.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8]42号)

2.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大连大学获奖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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