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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7]104号关于开展培养方案全面修订相关工作及新工科建设立项的通知
2017年12月12日 09:24      浏览:

各教学单位:

学校即将启动培养方案(2019版)全面修订工作,请各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组织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从即日起在广泛征求相关利益方意见的同时,充分调研境内外高校同类专业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大纲及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和人才需求情况,在深入分析2014版培养方案优势与不足的基础上,明确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思路,并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分析及调研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深入学习。组织学习《工程教育认证标准》(附件1)、《**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专业认证标准》、《新工科建设指南》(附件4)等相关资料,明确专业标准内涵,客观分析目前运行培养方案的优势和不足。

2.广泛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网上和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学生、毕业生、教师、用人单位等相关利益方对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境内外高水平大学同类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至少调研境外1所高校、境内5所高校)课程设置、教学大纲等情况,拓展视野,以推进校企合作、国际化、大类培养、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为目标,统筹谋划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3.撰写人才培养方案分析及调研报告。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明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总体思路及改进措施,提请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研究论证后,于2018年3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4.理工科相关学院教学副院长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结合培养方案修订调研工作,参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6),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申报新工科建设教学改革项目,填写《新工科建设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并于2018年3月1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李欣则 ,于守鹏 联系电话87403666

附件:

1.工程教育认证标准

2.**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各专业自行沟通教指委获取)

3.**专业认证标准(各专业自行沟通教指委获取)

4.新工科建设指南

5.人才培养方案分析及调研报告模板

6.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7.新工科建设立项申请书

教务处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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