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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7]31号转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2017年05月12日 10:09      浏览: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现转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17]4号,附件1),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不设置课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应立足于破解“十三五”期间辽宁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实际,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

鼓励和支持立足于破解重大实践问题的对策性研究;着眼于区域或院校特色发展的应用性研究;运用大数据等新方法、新技术的实证研究。提倡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开展区域性实验研究,提倡有关院校或课题组选定方向进行连续性的深入实验或研究。

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本年度继续限制研究领域过窄、缺乏普遍推广性的教改类课题立项。

二、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已经获得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及以上正式立项者,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申报。申请结题时,基础理论性研究课题须承诺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应用性研究或综合性研究课题须承诺提供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或“案例”。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7版)》(见附件2)一式2份及电子版;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7版)》(见附件3)一式3份及电子版(第八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意见”学校统一填写);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见附件4),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22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点: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24房间),电话:87403666,邮箱:ysp888@163.com

该项工作以前归口科技处、学科处,现归口教务处,请做好通知和对接工作。

附件:

1.《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2.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17版)》

3.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17版)》

4.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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