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业排名前20%优秀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通知[2017]17号),按照“2017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各教学单位接收转专业学生具体要求已汇总完毕,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于4月13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大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和专业成绩证明(教务通知[2017]17号附件4、5、6)等材料,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提前与拟转入专业的联络人联系,按指定时间参加考核。
附件:2017年各教学单位接收转专业学生具体要求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