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会议要求,请以2013年以来校级一等奖、二等奖教学成果为依托,在总结各级各类教学成果、教改项目基础上,结合专业、课程、教材等建设情况,以及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等方面人才培养成效,经整合、凝炼,填写《拟申报省级教学成果简况表》。原则上每个学院限报1项(2013年以来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不占学院名额)。
请于3月27日前将《简况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E-mail:ysp888@ 163.com ,未按时报送的学院则被视为放弃申报机会。学校将组织校外专家评审、排序,作为推荐省教学成果奖的依据。
附件:拟申报省级教学成果简况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