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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06]24号关于推荐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2006年06月09日 00:00    admin  浏览:

教务通知[2006]24

关于推荐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依据辽教高师训字[2006]1号《关于落实高校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相关高校将于本学期面向部分专业组织开展骨干教师培训工作。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推荐培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名额及对象

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各推荐1名专业或课程建设负责人(45岁以下)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详见附件1

三、培训费用

培训名额内的免收培训费,名额外的需交培训费3000-3500元;差旅、住宿费用由教学单位从本年度师资培训专项经费及教学业务费中支出;其他费用自理(包括报名费、证书费20元)。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06年度暑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于省内部分高校。

五、工作安排

1.被推荐教师需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进修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后于615(第十六周周四)前报送教务处师资科(行政楼222房间;电话:87403690)。

2.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培训教师须填写《大连大学教师进修鉴定表》(详

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本人携带至进修单位。学习结束后,请将《大连大学教师进修鉴定表》报送至教务处师资科,同时提供结业证书复印件。

附件:1.骨干教师进修班举办学校及学科专业

2.高等学校教师进修推荐表

3.大连大学教师进修鉴定表

教 务 处

二○○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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