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07]35号
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效果,引导学生树立良好学风,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开展教师评学工作的基础上,本学期学校将继续开展相关工作。
一、工作办法
1.任课教师所在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开展评学工作。
2.本次评学在网上进行,系统将自动完成评学结果计算和全校(学院)班级排名统计工作,用户登陆后可进行教师评学结果查询(网址http://202. 199. 155.1/dc),相关操作流程请浏览评学网站首页。
二、工作要求
1.任课教师应本着对教学、学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反映学生学习情况,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
2.6月15日前,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应完成本单位学生的教师评学结果统计和分析,形成书面总结(纸介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师资科(行政楼222室,电话:87403690)。
教师及管理人员登陆密码同上一学期,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204室;电话:87403431)联系;评学过程中,如课程信息有误,请查阅“课程管理”栏目相关信息后与开课单位评学负责人联系、更正。
教 务 处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