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07]86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为了做好2008年度各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学校决定2008年各教学单位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不再组织申报,以2007年建设项目为基准,如果各单位拟对2007年建设项目做较大幅度调整,请重新申报。
2.2008年度重新申报项目材料要求如下:
(1)各单位填报《大连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表》。
(2)申购设备单台价值在10万元或批量购置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同时填写《大连大学大型精密贵重教学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及审批表》。
(3)实验室改扩建项目须填报《大连大学教学实验室改扩建论证书》。
(4)请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组对新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并签署意见。
二、时间安排
各教学单位请于2007年12月28日前将新申报的项目(含电子稿,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送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220房间)。
教 务 处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