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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08]30号关于2007年度创新教育基金项目校级答辩的通知
2008年05月29日 00:00    admin  浏览:

教务通知[2008]30

关于2007年度创新教育基金项目校级答辩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展现我校创新教育的成果,鼓励更多的师生积极参与到创新教育基金项目中来,推动我校创新教育向纵深方向发展,同时评选出2007年校级优秀创新教育基金项目,学校将组织进行校级答辩。

一、答辩要求

1.要求项目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答辩。

2.各小组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其中项目自述7分钟,提问及回答问题8分钟,答辩采用PPT形式进行。

3.项目自述包括项目研究内容、人员分工情况、成果介绍及展示、项目特色或创新点以及收获等。

二、具体安排

64(星期三)中午1230分开始答辩,具体时间地点请于63登陆教务处网站查询。

三、注意事项

1.参加校级答辩各小组须在答辩前30分钟到达答辩地点。

2.请各学院认真宣传组织好广大师生,积极参加观摩答辩。

3. 专家提问内容将涉及项目的选题、研究内容、完成项目的关键技术路线、项目组成员间的分工及合作、取得的成果和心得等方面,请项目小组成员做好准备。

教 务 处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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