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08]16号
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08]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教师积极申报。申报名单需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院领导班子确定后方可上报。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1日前将《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本科部分/高职高专部分)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行政楼215房间),并将电子稿发至dldx_jwc@163.com。因本次申报为初选,其他申报材料暂不提交。
附件:
1.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本科部分/高职高专部分)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