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08]61号
关于征订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春季)教材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08-2009学年第2学期(春季)教材征订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征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2008年9月23日校长办公会议精神,所有课程必须选用近三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及国家、省、部评选的优秀教材,否则必须提供详细的教材选用说明,内容应包括所选用教材的优点和适用性,国家规划教材、省部评选的优秀教材的缺点和不实用性等,报学校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批。
2.需使用自编的教学辅助材料(含自编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等,请填写《大连大学自编讲义印刷审批表》(在教务处网站教材中心下载),并经相关领导审批签名后,于12月8日前将原稿件报送教材中心。由教材中心安排印制,并于下学期开学前与其它教材同时发放。
3.各教学单位组织好教师填写《大连大学本科教材选用审批表》(供学院汇总用),并指定专人完成《2008-2009学年第2学期春季教材征订计划汇总表》, 由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形成电子文档,于10月22日下班前送教材中心(图书馆一楼120室,电子版发送到dldxjc@163.com)。
4.请各位老师登陆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http://www.tbook.com.cn)中国教材图书网(http://www.cnedubook.com)、中国高校教材网(http://www.hedubook.com)、各大出版社教材网站选择教材。
5.不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各单位不准私自订购、印刷教材,否则学校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联系电话:3962、2866
教 务 处
二○○八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