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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08]66号关于评选实验教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2008年11月18日 00:00    admin  浏览:

教务通知[2008]66

关于评选实验教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近年来,我校加强实验室建设,积极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技术、队伍的改革与创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特别是在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评审,专业实验室、双基实验室建设与评估及仪器设备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推动实验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实验室工作及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紧急通知”,学校将开展实验教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条件

认真贯彻学校关于实验教学的政策,用先进的理论、教育理念指导各项工作,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评审、专业实验室及双基实验室建设与评估、实验教学改革及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及仪器设备管理中工作扎实、成果显著的实验室(实验中心)。

2.先进个人条件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在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改革、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实验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坚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评选采取实验室(实验中心)或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审核并推荐、学校评审、公示的方式进行。

3. 教学单位推荐参加学校评审的名额为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12名。

4.学校将从校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择优推荐参加辽宁省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管理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选。

5.参加评选的实验室(实验中心)及个人须填报《大连大学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大连大学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请于教务处网站下载),同时还须提交3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材料应准确、详实、生动,具有典型性。

三、申报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20081121日早900前将材料送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附件:

1. 大连大学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2. 大连大学实验室建设及仪器设备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教 务 处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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