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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09]29号关于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2009年05月26日 00:00    admin  浏览:

教务通知[2009]29

关于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将于15-18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4 教学单位评教工作管理员调整数据

15-16 学生评教

17-18 教师评学

19-21 数据处理

下学期初 公布结果

二、 测评对象

学生评教:本学期开设全部课程任课教师。

教师评学:全体学生。

三、参评人员

学生评教:在读本专科全体学生。

教师评学:本学期授课的全体教师。

四、工作程序

登陆地址:教务处网页→左侧网络资源平台→学生评教系统(或教师评学系统)

评教系统管理员登陆使用上学期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学生登陆用户名及密码同选课系统。教师评学系统无需管理员进行维护,通知教师1718周参与测评即可。

(一)调整数据阶段

1.打印教学任务表

2.核对教学任务信息

1)任课教师姓名。

2)处理本单位同名问题。

3)同一门课程分段讲授问题或理论实验分开问题。

4)禁用无用数据。包括不测评课程和乱码问题。

5)删除整班选课多余数据。

(二)学生评教阶段

1.召开学生评教工作会议。

评教意义。评教既是学生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它有利于促进师生间信息交流,有利于教学相长,有利于教师及时调整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对教学系统实行过程监控,最终目的是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教育资源。

评教要求。学校承诺将对评教者的个人信息绝对保密,同时也要求同学们不代他人评估,不与他人交流,认认真真、实事求是填写;每门课程所有项目评教结果全部一致的将视为无效数据不予提交(如全部为AB)不参与评教将影响本学期成绩查询,请同学们务必在15-16周完成评教工作。

2.学生网上测评

15-16周即689006191500数据开通后,学生开始网上测评,期间解答学生疑难问题,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

(三)数据回收阶段

打印本单位测评结果,将结果反馈给单位领导、教师本人并存档。

不明事宜请致电2463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教学、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调动全体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从而提高网上测评的有效率。管理人员要提醒学生不参与评教将影响本学期成绩查询。学校将在评教期间公布各单位学生评教参与率。

2.各单位测评系统管理员要认真按工作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只有前期数据处理准确,才能确保测评结果的真实有效。

3.各位授课教师要督促学生做好评教工作,不暗示学生、不徇私舞弊,客观对待评教结果。同时也要求本学期任课教师积极参与评学工作,为了解学生学习状态、促进学风建设提供有效数据。

教务处 学生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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