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09]59号
关于2010年春季综合教育选修课开课网上申报通知
各教学单位:
自本学期起,综合教育选修课(原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本人通过大连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开课。
需要开设综合教育选修课的教师,需要使用本人账号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在“信息维护”菜单下的“全校性选修课”中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
申报时间:
教师个人申报时间:2009年12月2日8:00—2009年12月6日24:00;
教学单位报送时间:2009年12月7日9:00—2009年12月8日15:00。
申报开课资格要求:
1. 具有开设综合教育选修课资格的课程(详见教务通知[2009]58号);
2. 具有开设综合教育选修课资格的教师(详见教务通知[2009]58号)。
申报开课的时间、场地要求:
1. 上课课时间为周一、二、四、五的第9—10节和周六上午、下午,其它时间不排课。
2. 场地要求除了“普通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外,其它类型教室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并在备用时间栏内说明。在排课过程中若因为多媒体教室资源紧张而无法使用,则课程将被安排在普通教室内。
3. 每位教师每学期最多可以开设两个教学班,每教学班人数不得少于30人,教务处将在选课过程中根据实际选课人数及教室资源等情况做动态调整。选课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教学班当学期将被取消开课资格。
4. 每门课程在申报时必须选择一个上课时间段,在备选开课时间栏内可以填写备用上课时间,如周一9—10节,排课时将按照主选时间和备选时间的顺序排课,若主选时间无法排课,则按照备选时间排课。若确因教室资源等原因无法按照教师要求排课,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安排,较晚申报的课程将安排到其它时间上课。
教师个人申报开课截止后,由教学单位打印并审核开课申报表并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课程,将由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排课;审核未通过的课程,自动删除。准确课程表将在学生选课结束后公布。
因申报工作失误或造成后续工作出现问题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综合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流程
教 务 处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