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09]53号
关于邀请部分申报综合教育选修课程教师参加研讨的通知
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推荐,本次共申报201门综合教育选修课程。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程内容、课程性质和教师资格等进行了审核,由于部分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不明确等原因,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研讨对象:课程主讲教师。
2.研讨内容:主讲教师对拟开课程的主要内容、对象、方法进行5分钟的阐述并现场与专家进行交流。
3.准备材料:主讲教师需携带本门课程教学大纲。
4.研讨地点:行政楼229会议室
5.研讨日期:11月25日,请参加研讨教师提前十分钟到达。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附件:综合教育选修课程研讨工作安排
教务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