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09]51号
关于开展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将于15-18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14周 教学单位学生评教工作的安排与布置
第15-17周 学生网上评教
第17-18周 教师登陆成绩同时进行评学工作
第19-21周 数据回收与处理
下学期初 公布结果
二、 测评对象
学生评教:本学期开设课程(含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
教师评学:授课对象(以教学班为单位)。
三、参评人员
学生评教:在读本专科全体学生。
教师评学:本学期授课的全体教师。
四、工作程序
登陆地址:教务处网页→左侧网络资源平台→教务管理系统
学生用户:学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在“教学质量评价”下拉菜单中显示需要评教的全部课程,逐一进行评价保存后提交即可完成评教任务。不参与评教将会影响选课与成绩查询。
教师用户:教师凭工资号和密码登陆后在“教学质量评价”下拉菜单中显示教师授课教学班的全部信息,逐一进行评价保存后提交即可完成评学任务。在下学期开学初,数据开放后教师可点击此下拉菜单内“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查看”,查询本人学生评教结果。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教学、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调动全体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从而提高网上测评的有效率。管理人员要提醒学生不参与评教将影响选课和成绩查询。学校将在评教期间公布各单位学生评教参与率。
2.各位授课教师要督促学生做好评教工作,不暗示学生、不徇私舞弊,客观对待评教结果。同时也要求本学期任课教师积极参与评学工作,为了解学生学习状态、促进学风建设提供有效依据。
教务处 学生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