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学校首页  机构设置  教务管理  专业建设  质量监控  教学研究  实践教学  下载专区 
 
  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教务通知[2010]12号关于2010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0年03月30日 00:00    admin  浏览:

教务通知[2010]12

关于2010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和大连市教育局关于2010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具体认定工作安排如下,请有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的相关学院组织好学生的报名及资格认定工作。

一、报名资格

1. 2010届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2.往届师范类专业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3.申请提前毕业的师范类专业学生。

二、报名时间

2010年教师资格认定高校师范类专业报名时间为2010458时至4158时。

为保证报名信息的有效性,教务处需要在网站关闭前采集报名信息,因此要求学生务必于上述时间内报名并尽量将时间往前赶,一旦超过此时间段,网站将关闭。由于网报拖后,信息采集遗漏者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后果。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址:(http://www.jszg.edu.cn)。请毕业生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并录入个人信息,具体信息录入办法请登录辽宁教育人才网(http://www.lnjyrc.cn)或大连大学教务处网站滚动条,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信息录入

申请人应认真录入信息,仔细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后再提交。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发生信息错误后果自负。现将信息录入中部分栏目的填写做如下说明:

1.教师资格种类

⑴小学教育专业:选择“小学教师资格”。

⑵其它专业:选择“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2.认定省份:选择“辽宁省”。

3.认定机构

⑴小学教育专业:选择“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⑵其它专业:选择“大连市教育局”。

4.现场确认点:选择“大连大学”。

5.专业类别:选择“师范教育类”。

6.普通话水平:按照普通话测试的实际标准填写,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者才可以获得教师资格证。

7.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大连大学

8.网报时要求申请人必须上传照片。请务必按“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引”中要求上传: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如:00001.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9KB

(二)现场确认

1.确认地点:新文科楼329室。

2.确认时间:2010517520,具体如下:

师范学院

517800-1100

初等师范学院

5171300-1500

音乐学院

518800-1100

美术学院

5181300-1500

体育学院

519800-1100

人文学部

5191300-1500

信息工程学院

520800-100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5201000-1130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时打印,粘贴相片);

2)思想品德鉴定表(网报时下载打印);

3)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见附件2。(可登录教务处网站下载,由学院安排做毕业体检时一并填写);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复印);

5)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复印件(达到二级乙等以上,A4纸复印);

6)与申请表同版2寸照片一张,照片后面书写班级、姓名、身份证号,办理证书时使用。

4.确认签字

凡材料审核合格的,需由申请人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教务处将根据报名信息打印确认单,由学院负责师范专业毕业生工作的学生工作者收集材料时由学生本人签字,现场确认时一并提交。

(三)信息上报与证书发放

现场确认完毕,教务处将及时向大连市教育局、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报送数据及材料,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到教育部核准发放证书,具体发证时间待通知。

附件:

1. 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2. 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评估中心 辽宁省本科教学网 学堂在线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复旦大学教务处 南京大学教务处

Copyright © 大连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邮编:116622